常人社【2016】9号文件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熟  市  财  政  局   文件

常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常人社〔2016〕9号

关于继续做好我市企业退休人员

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镇、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服装城劳动保障所,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各体检定点医疗机构:

  为切实保障企业退休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相关政策和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为做好我市的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和对象

  每年度的体检范围和对象为:上年度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享受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同等待遇的:上一年度纳入社会化管理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上年度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第四年龄段征地保养等人员、参加前一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的人员(以下统称受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

  从2016年体检年度起,体检项目将从原来的九项调整为十一项。调整后的体检项目为:

 1.体格检查:内科、外科、妇科(仅限乳房视触诊)、眼科、耳鼻咽喉科常规检查;

 2.胸部X线检查:CR/DR摄片(留号)等;

 3.心电图;

 4.B超(肝、胆、脾、双肾);

 5.血常规;

 6.尿常规;

 7.粪便隐血;

 8.血生化: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肾功能(尿素氮、肌肝)、血脂(甘油三脂、总胆固醇)、血糖、尿酸;

 9.癌胚抗原;

 10.AFP(甲胎蛋白);

 11.CA19-9(糖类抗原)。

  三、结算标准

  从2016年体检年度起,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费用结算标准调整为180元/人,其中,基本经费150元/人,考核经费20元/人,早餐费10元/人。

  四、体检时间

  每年4月1日——当年9月30日止,受检人员在此期间未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体检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我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与37家体检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协议有效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六、工作要求

  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惠民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

(一)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要与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做好定点体检医疗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指导好各地劳动保障所体检的组织工作,并根据体检考核结果做好体检经费的结付工作,并将各地的受检人员的参检率及体检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列入对各劳动保障所年度考核内容中。

  当年度体检结束后,市退管中心要对各定点体检医疗机构的体检质量、服务水平、体检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体检报告移送的及时性和受检人员的随机调查满意度等内容进行评估考核。考核得分与考核经费挂钩,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轮定点体检医疗机构确定的重要依据。

(二)体检定点医疗机构

1.高度重视,提高对体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定一名联络员同辖区内劳动保障所进行专门联系和沟通,确保每年的4月底前排出当年度的体检计划,做好相应的政策解读和登记准备工作。

2.强化服务,为退休人员积极提供健康后续指导。

(1)加强检查督促,提供优质服务。各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要按《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常熟市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常人社险〔2014〕7号)要求,加强对体检质量和体检服务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在体检期间,要设置明显体检导引标志,配备专门导医和登记人员,提供茶水和早点,早点标准不得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

(2)做好体检报告的移交和签交。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在每个批次的体检任务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体检报告,并及时与辖区内劳动保障所进行交接。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受检人员体检结果明显异常时,应及时与当地劳动保障所联系,并协助劳动所工作人员及时告知受检人员本人或家属。

(3)为退休人员积极提供健康后续指导。各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完成每批次体检任务后,要及时与辖区内劳动保障所沟通,采取集中健康咨询等方式,及时为退休人员积极提供健康后续指导服务。

(三)劳动保障所和社区(村)人社服务站

1.做好沟通协调,及时制定当年度体检计划。劳动保障所要根据《常熟市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和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下达的当年度体检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做好与承检医院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确定当年度的体检计划,指导社区(村)错峰安排好各批次人员参检,确保当年体检任务顺利完成。

2.做好宣传发动,力争做到应检尽检。做好宣传发动,尽量使每个退休人员都能享受到免费健康体检。各劳动保障所必须于每个体检年度的4月底前与相关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制定好体检计划,并指导社区(村)以《XX年度体检通告》的形式张贴到社区(村)宣传栏和相关公共场所,做好当年度体检政策的宣传工作。劳动保障所和社区(村)工作人员应对每位上门咨询的退休人员详细告知其相应的政策,做到热情周到,使每位退休人员均能体会到政府的关怀。

3、劳动保障所负责人和退管业务经办人员,在集中体检期间应保持电话的畅通,热情周到做好咨询服务,及时处置体检突发事件。

4、集中体检期间,劳动保障所和社区(村)要充分利用义工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做好对应检人员的服务工作;集中体检期间劳动保障所和社区(村)人社服务站工作人员应到体检现场负责照顾和联系,协助开展体检工作,防止出现意外。

  七、其他

1.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老年居民体检工作,由市卫计委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老年居民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4】104号)和《关于印发〈常熟市2015年—2016年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卫疾妇【2015】9号)的精神办理,体检任务分解、落实和相关政策解释也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2.已办理我市退管居外管理手续,居住在苏州大市范围以外的退休人员,其体检待遇按90元/人·年的标准,计入每年7月份养老金帐户。

 

附:2016年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工作任务单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卫计委

 

2016年3月21日

 

                                                      

  抄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退管中心。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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